讲解医师:
张人玲 (主任医师)
就职单位: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分泌科
妊娠甲亢在怀孕期间不会消失,需要小剂量的药物来维持甲状腺激素水平,生产后继续治疗可以消失。\n通常情况下,妊娠期甲亢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甲亢的患者怀孕了,另一种是原来没有甲亢,妊娠后发生甲亢。这两者都是甲状腺激素过多,这对胎儿及孕妇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,对胎儿来说可以导致致畸、流产,对于孕妇来说可发生高代谢症候群,患者会出现心慌、怕热、乏力、食欲亢进、大便次数增多的情况,当累及到心脏时会发生心律失常、心房纤颤,生产时又容易导致甲亢危象的出现。所以妊娠期间甲亢要进行处理,一般给予抗甲状腺激素的药物,但以最小的剂量使得甲状腺激素水平维持在大约正常上下即可。待生产以后再进行正规的治疗,因为这些药物是可以通过胎盘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。\n此外,妊娠期间甲亢患者不能使用放射性碘来治疗甲亢。如果甲亢较为严重,则可以在妊娠的3-6个月进行甲状腺大部切除术来治疗甲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