讲解医师:
徐新娜 (副主任医师)
就职单位:北京积水潭医院心内科
心力衰竭的分级标准有不同的方法,最常用的为NYHA心功能分级,根据心衰的程度分为Ⅰ-Ⅳ级,具体如下:\n1、Ⅰ级心衰,患者日常的活动没有受到明显的影响。\n2、Ⅱ级心衰,患者日常活动轻度受限。\n3、Ⅲ级心衰,患者日常活动明显受限,轻微的活动就可以出现胸闷、气短等症状。\n4、Ⅳ级心衰,患者没有任何活动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呼吸困难、喘憋等症状。\n心梗以后的心功能分级需要使用Killip分级标准,Ⅰ级患者没有肺部啰音,Ⅱ级患者的肺部啰音小于肺野的50%,Ⅲ级肺部啰音大于肺野5%,Ⅳ级患者会合并心源性休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