讲解医师:
刘鑫 (主治医师)
就职单位:济南市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
烧伤补液量的计算方法有很多,国内现在应用的是第三军医大学的补液方案,是在1962年左右,第三军医大学根据当时100多例大面积烧伤患者早期补液情况总结而成,所以这个公式是一个经验公式。\n要求在伤后第一个24小时之内,大人平均每1%的面积需要补充胶体0.5mL、电解质1mL,然后再额外补充水分2000mL。在伤后八个小时左右,需要补充估计量一半的容量,然后在剩下的16个小时左右需要补充剩下的一半,也就是要先快后慢。在伤后的第二个24小时需要补充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的一半,基础水分不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