讲解医师:
郭菲 (主治医师)
就职单位: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风湿科
系统性红斑狼疮,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,可以累及全身多个脏器和系统,是体内免疫抑制机制的异常,主要治疗药物选择激素和免疫抑制剂。通常来讲,患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的生育能力,和不患狼疮疾病的女性是相同的。所以,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人,是可以怀孕生孩子的。但是有前提条件,必须是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活动控制1年以上,强的松的使用应该<15mg/d,并且停用环磷酰胺、甲氨蝶呤等免疫抑制剂,至少超过半年以上。另外,需要明确,妊娠容易造成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情加重,而且在前3个月以及产后,有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的情况,应该注意密切随诊。另外,狼疮的患者容易出现流产、畸胎,以及死胎等情况。